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治理步伐
情况;げ苛
部令 第37号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治理步伐(试行)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治理步伐(试行)》已于2015年4月2日由情况;げ坎课窦嵘笠橥ü,现予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治理步伐(试行)
部长 陈吉宁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治理步伐(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事情,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情况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所称情况影响后评价,是指体例情况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情况;ど枋┛⒐ぱ槭涨椅榷ㄔ诵幸蛔际逼诤,对其实际爆发的情况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ず臀:Ψ辣覆椒サ挠行越懈偌嗖夂脱橹て兰,并提出调解计划或者革新步伐,提高情况影响评价有效性的要领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历程中爆发不切合经审批的情况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情况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口岸、铁路行业中实际情况影响水平和规模较大,且主要情况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准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情况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情况危害,建设所在敏感,且连续排放重金属或者长期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ぶ鞴懿糠秩衔Φ笨骨榭鲇跋旌笃兰鄣钠渌ㄉ柘钅。
第四条 情况影响后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反应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影响,客观评估各项情况;げ椒サ氖凳┬Ч。
第五条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的治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目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ぶ鞴懿糠致袅。
情况;げ孔橹贫ㄇ榭鲇跋旌笃兰奂际豕娣,指导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重大敏感项目的情况影响后评价事情。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卖力组织开展情况影响后评价事情,体例情况影响后评价文件,并对情况影响后评价结论卖力。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情况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体例情况影响后评价文件。体例建设项目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担负该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文件的体例事情。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情况影响后评价文件报原审批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ぶ鞴懿糠直赴,并接受情况;ぶ鞴懿糠值募喽郊觳。
第七条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历程回首。包括情况影响评价、情况;げ椒ヂ涫怠⑶榭霰;ど枋┛⒐ぱ槭铡⑶榭黾嗖馇榭,以及民众意见收集视察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所在、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理方法,情况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法、水平和规模等;
(三)区域情况变革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情况敏感目标变革、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革、情况质量现状和变革趋势剖析等;
(四)情况;げ椒ビ行云拦。包括情况影响报告书划定的污染防治、生态;ず臀:Ψ辣覆椒ナ欠袷视谩⒂行,能否抵达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执法、规则、标准的要求等;
(五)情况影响预考试证。包括主要情况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别,原情况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过失,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情况影响的体现等;
(六)情况;さ鹘饧苹透镄虏椒;
(七)情况影响后评价结论。
第八条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ぶ鞴懿糠忠部梢云揪萁ㄉ柘钅康那榭鲇跋旌颓榭鲆乇涓锾卣,确定开展情况影响后评价的时限。
第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对单个建设项目进行情况影响后评价,也可以对在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保存叠加、累积情况影响的多个建设项目开展情况影响后评价。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情况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果真情况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对未按划定要求开展情况影响后评价,或者不落实调解计划、革新步伐的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审批该建设项目情况影响报告书的情况;ぶ鞴懿糠钟Φ痹鹆钇湎奁诰勒,并向社会果真。
第十二条 情况;ぶ鞴懿糠挚梢砸谰萸榭鲇跋旌笃兰畚募,对建设项目情况;ぬ岢龈镄乱,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情况影响评价治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情况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所在、工艺或者情况;げ椒ケ⒅卮蟊浠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情况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划定执行,不适用本步伐。
第十四条 本步伐由情况;げ柯袅馐。
第十五条 本步伐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